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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名称 |
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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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普法内容 |
共性内容 |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相关法律。 3.党内法规。 4.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及行政复议法等行政基本法律法规。 5.与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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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内容(根据本单位职能列举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并将普法责任分解到处室) |
《国家安全法》(办公室) 《消防法》(办公室) 《保密法》(办公室) 《食品安全法》(疾病预防控制科) 《传染病防治法》(疾病预防控制科) 《安徽省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疾病预防控制科)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办法》(疾病预防控制科) 《安徽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疾病预防控制科) 《精神卫生法》(疾病预防控制科) 《医师法》(医政科)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政科) 《安徽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医政科)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政策法规科)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政策法规科) 《池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策法规科) 《中医药法》(中医药服务管理科) 《安徽省中医药条例》(中医药服务管理科) 《母婴保健法》(妇幼健康科)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妇幼健康科)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幼健康科) 《生物安全法》(科技教育与宣传科) 《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科) 《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爱卫科) 《池州市爱国卫生条例》(爱卫科) 《池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爱卫科) 《反有组织犯罪法》(应急办) 《献血法》(应急办)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应急办)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应急办) 《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应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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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2026年重要普法时间节点 |
3月24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 4月:爱国卫生月 4月15日:国家安全教育日 4月最后一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5月:民法典宣传月 6月14日:世界献血日 7月:老年健康宣传周 8月第一周:世界母乳喂养宣传周 9月第二周:安徽省中医药宣传周 10月:全国“敬老月” 12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 第四季度:冬春季节传染病高发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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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6年度全省普法依法治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列举计划组织开展的项目和主题活动 |
1.利用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食品安全法》等宣传; 2.利用4月“爱国卫生月”,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安徽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等宣传。 3.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之际,开展《国家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等公共卫生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学习。 4.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期间举办职业病防治主题宣传、职业健康体检公益活动。 5.在民法典宣传月开展“患者隐私保护”主题宣传活动。 6.在“世界母乳喂养宣传周”之际,开展《母婴保健法》《安徽省实施<母婴保健法>办法》等宣传。 7.在公共健康日期间,开展体重管理年、《传染病防治法》等宣传。 8.在“中医药宣传周”期间,开展中医药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中医药专家大型义诊、中医药科普专家巡讲等活动。 9.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宣传健康饮食、食品安全知识。 10.在“世界献血日”开展《献血法》《安徽省实施<献血法>办法》宣传。 11.利用“老年健康宣传周”、全国“敬老月”等时间节点,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安徽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等宣传。 12.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开展宪法学习宣传。 13.开展《安徽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系列宣传活动 14.第四季度,结合冬春季节传染病高发态势,借助“健康池州”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普及传染病预防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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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普法平台 |
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健康池州”微信公众号、与市传媒中心联办“卫生健康”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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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部门及普法联络员 |
分管领导:朱彩惠 党组书记、主任 协管领导:何大丰 党组成员、副主任(兼)、疾病预防控制局专职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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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科室:政策法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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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56-3393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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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联络员:徐文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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