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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专栏)
索引号: 113418003552123011/201805-00010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卫生
成文日期: 2018-05-14 发布日期: 2018-05-14 16:43
发文字号: 池卫计〔2018〕65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进一步规范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医政医管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66-3393293

 

关于进一步规范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池卫计〔201865

 

各县区、九华山风景区卫生计生委、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池政办〔20152号)和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池州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池财社〔2015289号)、《关于报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整改的函(池财社函〔20181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审批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市、县(区)卫生计生委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为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组成,办公室设在卫生计生委。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听取经办机构应急救助基金审批管理情况的报告,研究疾病应急救助过程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二、成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专家评审组

市卫生计生委成立由医学、财务等人员组成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专家评审组,由5-7人组成,负责对医疗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重点是患者救治费用是否规范合理,患者身份认定等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完整。

三、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职责

1卫生计生部门  负责界定患者病情是否符合紧急救治的危重伤病的标准,依法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虚报套取基金、过度医疗等违法违规行为。

医政医管科为具体经办机构,负责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日常经办管理工作,主要是审核办理医疗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编制基金预决算、分析基金运行情况;负责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台账管理、资料存档和积极配合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

2财政部门  负责合理安排对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补助以及经办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按市卫计委报送的资金申请表及时拨付资金,并按照《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债[2016]1118号)不定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切实加强基金预决算及财务管理。

3公安部门  负责协助医疗机构和基金经办机构核实救助对象身份。

4民政部门  负责协助医疗机构和基金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对身份明确且户口属于我市的患者是否为五保、低保对象的鉴别工作,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患者进行医疗救助。

5基本医保管理部门  负责做好医保制度与应急救助制度的衔接,保障参保患者应享受的基本医保待遇。

6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必须及时、有效对需紧急救治的患者施救,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诊治。医疗机构应当对救助对象发生的急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查明患者身份,主动追缴能明确身份或有负担能力、有其他支付渠道的欠费,协助患者对急救后的后续发生的救治费用按程序向医疗救助经办机构等申请救助。

四、进一步明确相关制度,规范审核流程

1实行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定期核销制度。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执行每年一次核销制度,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经办机构应于每年1215日前完成上一年度12月至当年11月发生的医疗费用申请工作。各医疗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按相应时段未发生该项费用处理。

2规范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审核支付流程

在严格规范审批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各县区、九华山风景区医疗机构的申请材料送至县区卫生计生委(具体申请支付流程详见附件1。市直医疗机构的申请材料直接送至市卫生计生委,审核流程参照县区进行)。

3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材料

医疗机构在应急救助过程中应加强对患者信息收集,尤其是

对身份明确的患者身份信息收集;申请基金时要严格提供救济对象资格、相关病历资料及各类支付情况资料,做到资料真实完整,申报材料齐全(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市卫生计生委联系人:李锡汉,联系电话:3393704

市财政局联系人:胡素义,联系电话:2037071

市公安局联系人:耿春蕾,联系电话:2818099

市民政局联系人:包明胜,联系电话:2035042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匡文农,联系电话:2030792

 

附件:

1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支付流程图

2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报材料清单

3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专家评审表

4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汇总表

5池州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申请表

  

 

池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池州市财政局    

池州市公安局  池州市民政局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514日                 

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发布时间:2018-05-14 16:43 信息来源: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